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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台银行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3)

时间:2015-06-30 20:55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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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巍)为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支撑作用,引导我省银行业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历史机遇,河北银监局日前出台《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河北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发挥银行业资金及产品创新优势,促进京津冀三地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协同发展,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该指导意见提出,首先要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要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在信贷规模、贷款审批和产品创新顶层设计等方面给予倾斜,争取对协同发展支持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规模单列,缩短业务办理链条,提高办理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储备库,采取名单制管理,细化服务方案。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回收再贷、贷款重组、发放并购贷款以及推动低效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供给度。

  推动区域内便民服务一体化。要求我省银行业机构利用自身优势,结合“互联网+”时代特点,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量身打造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为京津冀地区金融消费者提供同城待遇,降低金融消费者跨区域、跨行业务金融成本。

  建立健全跨区域金融合作体制机制。推动各银行业机构积极与京津地区同业间开展深度合作,构建战略协作关系。倡导理性竞争,杜绝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充分学习借鉴京津两地银行业机构在信息、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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