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领导人员任命方式与薪酬实行差异管理(7)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指导意见》明确,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把握的一对重要关系。
今年6月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两份有关国企改革的基础性文件,为国企改革的稳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围绕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就此,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在9月14日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介绍说,围绕这一目标将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首先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其次,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第三,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第四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在张喜武看来,今后将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国资监管机构将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进一步而言,管资本要在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三量调整”上做文章。即,要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要求的不再新投、增投国有资本;要重组整合一批国有企业,使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方向集中;要清理退出一批国有企业,对“僵尸”企业、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要加大处置力度,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
张喜武表示,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据《指导意见》,今后将筑牢“四道防线”,织密国有资产“安全网”。
第一道防线: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第二道防线: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对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
第三道防线:强化专项监督,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第四道防线:强化社会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阳光国企,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董立龙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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