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领导人员任命方式与薪酬实行差异管理(6)
记者观察
国企:迎接机遇和挑战
9月13日,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发布。尽管该《指导意见》指向国有企业改革,但其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同样需要非国有企业乃至一些地方政府等各方来面对。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机遇自不必言。其中,最显著的是国有企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突破。
首先,“婆婆”变了。《指导意见》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曾几何时,人们抱怨有关部门对国企管得过多、过细,今后这样的状况将发生重大改变。“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其次,竞争领域变了。《指导意见》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一般认为,其方向只有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入股国有企业,但《指导意见》却改变了以往认识中的单向思考,把“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作为重点领域,鼓励国有资本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有专家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本轮国企改革更像是面对全部企业的,其中“非国有”资本也迎来很多机遇。
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各类非国有资本有机会参与其股权多元化改革,甚至可以控股,并有机会在这类国企整体上市中赢得巨大利好。
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非国有资本参股也会受到支持;对“公益类国有企业”中具备条件的,也被明确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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