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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布2022年第2号总林长令

时间:2022-06-16 18:34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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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高贺毅)5月10日,廊坊市政府市长、廊坊市总林长杨燕伟签发2022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切实履行林长职责、严管野外火源、突出管控重点、加强应急处置、严格责任追究、开展宣传教育,压实各级各部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强化森林草原火灾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生态“防火墙”。

履行林长职责。市县乡村各级林长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要在责任区域内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工作。要落实四级书记抓防火工作体系,建立“市负总责、县抓协调、乡村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实防火主体责任。市、县两级要健全林草部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落实专职防火人员,切实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严管野外火源。全市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草原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次年6月15日。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遇高风险天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及时发布政府决定、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县级政府应设立防火临时检查站,严防火源火种进山入林;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严禁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等生产生活用火;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车辆、人员必须扫码登记,接受检查,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

突出管控重点。在重点时段,对环首都、环雄安新区、环大兴国际机场周边及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要区域,要动员所有防控力量,严防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加强林区未成年人和重点人群的教育管控,落实监护人员责任。加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推进以水灭火、防火“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系统等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森林草原防火基础。加快半专业扑火队建设,配齐配强防扑火和避险装备,强化防扑火技能训练,提高防控能力。

加强应急处置。各级政府要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响应;加强预警监测,做好应急处置;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做到第一时间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必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责任倒查,一抓到底,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对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扑火不得力、火情报送不归口、不及时的要从严问责;对频繁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以及人员重大伤亡火灾的地方,要约谈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大森林草原火案查处力度,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追究火灾肇事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宣传教育。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知识,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增强全民防火责任和意识,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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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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