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政权:“三三制”倡民主新风(6)
“事实上,当时廉洁政府的构建,干部的自律只是一方面。”王聚英认为,另一方面还依赖于当时监督与被监督体系的完善。
当时政府机关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各项规章制度,县务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县长、县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和工、农、青、妇、武等群众团体代表参加,研究确定当月中心任务。
据周慧敏介绍,1938年4月,在晋察冀第一届党代表大会上,彭真提出加强党的建设,5月,中共晋察冀省委制定了《关于在政权机关工作中工作的党员必须遵守的条例》,其中一条要求干部做到:刻苦耐劳,积极负责,绝对廉洁、正直。“这堪称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廉政条例。”
一张路条和5000所学校
——精密的群众组织建设筑起抵御外侮最神秘、最牢不可摧的屏障
“上哪去?干什么的?拿路条来。”
“没有路条。”
“明明有规定,你们怎么不执行?”
“这都是咱们边区首长……”
“谁管首长不首长!”
时隔70多年,说起当年自己把红缨枪往地上一插、“查住了聂荣臻”的趣事,曾任阜平县西辛庄村儿童团团长的王专还是禁不住捧腹大笑。
“原来那是首长在故意试探我们,人家其实有路条。”恪尽职守的王专,虽说“连人家骑的大洋马的肚子都够不着”,却凭着这股认真负责的愣劲儿,得到了聂荣臻的褒奖:“你们做的对,一定要严格执行。”
当时只有10岁的王专已是个不小的“干部”。身为西辛庄村的儿童团团长,王专带领着6个自然村200多户人家的七八十个适龄儿童,“而且我们的组织和部队一样,干部按职位高低,依次是团长、连长、排长、班长,团里还有政委、副政委。”
虽然成员年纪小,但在王专的经历中,儿童团却是个管理规范、严格的组织,“行军拉练时背着小背包、扎裹腿,跟红小鬼一样。”站岗放哨、查路条、送信、送伤员、搞宣传、拥军优属、搞大生产、坚壁清野……王专一一列举儿童团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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