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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12月1日起不按规定通过可变车道将被罚

时间:2018-12-07 19:4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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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自12月1日起,不按规定通过可变车道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在市区21个路口设置了新型右转、直右可变车道,有效提高了路口通行效率。然而经过半年多的运行发现,个别机动车驾驶员不按放行模式通行,在右转车道等待直行通行信号,严重影响右转车辆通行效率。

对此,市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5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有关规定,将对违法占用右转车道停车等候的车辆进行处罚。

据悉,可变车道设置了指示信息板,设置有5秒钟闪烁提示,信息板闪烁时,直行车辆不要驶入该车道,禁止直行机动车在右转车道等待放行信号,严格按照可变信息板指示通行。(记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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