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地区新闻 保定 正文

河北省保定市通报6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

时间:2020-08-31 11:11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公开约谈 奖罚分明

保定市通报6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

大力推进环境整治

日前,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0年6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并给予一系列奖罚措施。

在全市22个县(市、区)6月份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两项排名中均进入相对较差的后3名的县有2个,分别是唐县(综合指数5.1,排名倒1;PM2.5平均浓度42,排名倒2)、徐水区(综合指数4.94,排名倒3;PM2.5平均浓度43,排名并列倒1)。全市22个县(市、区)6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从好到差依次是竞秀区、高新区、莲池区、易县、安国市、白沟新城、涿州市、高阳县、涞源县、涞水县、高碑店市、蠡县、顺平县、唐县、徐水区、满城区、阜平县、博野县、定兴县、清苑区、曲阳县、望都县。

在全市236个乡镇6月份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两项排名中均相对较差的后10名的乡镇有8个,分别为清苑区北店乡(综合指数2.08,排名倒1;PM2.5平均浓度65,排名倒1)、涿州市东城坊镇(综合指数1.96,排名倒2;PM2.5平均浓度61,排名倒2)、清苑区东闾乡(综合指数1.83,排名倒3;PM2.5平均浓度60,排名倒3)、易县桥头乡(综合指数1.64,排名倒8;PM2.5平均浓度54,排名倒4)、唐县南店头乡(综合指数1.76,排名倒4;PM2.5平均浓度54,排名倒5)、徐水县瀑河乡(综合指数1.64,排名倒1;PM2.5平均浓度52,排名倒8)、定兴县杨村乡(综合指数1.68,排名倒6;PM2.5平均浓度51,排名倒9)、徐水区大因镇(综合指数1.63,排名倒10;PM2.5平均浓度51,排名倒10)。

涞源县王安镇、涞水县龙门乡、曲阳县产德乡、曲阳县路庄子乡、曲阳县文德镇、曲阳县邸村镇、唐县羊角乡、曲阳县北台乡、曲阳县晓林镇、曲阳县范家庄乡在全市6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成绩较好,清苑区北店乡、涞源县烟煤洞乡、唐县南店头乡、涿州市东城坊镇、易县坡仓乡、定兴县固城镇、安国市西佛落镇、博野县程委镇、涿州市孙庄镇、清苑区臧村镇考核成绩较差。

在全市21个省级开发区6月份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两项排名中均较差的是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综合指数5.12,排名倒2;PM2.5平均浓度48,排名倒2)。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在6月份空气质量考核中排名前三,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位列后三名。

据了解,依据《保定市202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量化问责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对竞秀区、高新区、莲池区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对望都县、曲阳县、清苑区分别扣减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对涞源县王安镇、涞水县龙门乡、曲阳县产德乡、曲阳县路庄子乡、曲阳县文德镇、曲阳县邸村镇、唐县羊角乡、曲阳县北台乡、曲阳县晓林镇、曲阳县范家庄乡分别奖励10万元、9.5万元、9万元、8.5万元、8万元、7.5万元、7万元、6.5万元、6万元、5.5万元;对清苑区北店乡、涞源县烟煤洞乡、唐县南店头乡、涿州市东城坊镇、易县坡仓乡、定兴县固城镇、安国市西佛落镇、博野县程委镇、涿州市孙庄镇、清苑区臧村镇分别扣减10万元、9.5万元、9万元、8.5万元、8万元、7.5万元、7万元、6.5万元、6万元、5.5万元。对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分别奖励10万元、9万元、8万元;对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分别扣减10万元、9万元、8万元。同时,市政府将对考核排名相对较差的县(市、区)、开发区及乡镇主管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被约谈人要在市级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

通报最后指出,此次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开发区及乡镇务必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依法铁腕治污,逐一分析和核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改变现状,切实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记者张劼 通讯员王佳宁)


来源:

相关新闻:

解渴唐河 今年累计补水2.3亿立方米

党晓龙与工行河北省分行行长史立军举行工作座谈

党晓龙主持召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

保定市召开医保惠民—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闻发布会

保定市率先在全省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