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为何“冷落”公积金贷款(3)
“针对不提供公积金贷款事项的楼盘,政府有义务拿出硬措施来,否则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一位经济界人士说,目前虽然国家尚未出台类似“开发商不能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明确规定,也没有针对此项的处罚措施,但是并不说明类似现象可以被忽视。
据了解,此前针对一些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行为,有一些城市如北京、南京等已作出明确规定,开发商不能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众所周知,目前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归属各地方政府管理。对于一些开发商对公积金贷款的“冷落”,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大多缺乏有效措施进行管理。有媒体曾分析,监管空白无形中就是变相纵容,这也是公积金贷款买房被一些开发商“冷落”的重要原因。
“作为一项惠民政策,住房公积金的顺利推行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监管部门应加大规范及处罚力度。”有学者建议,应该从法律法规上对拒绝使用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约束。比如,当居民购买首套房时,禁止开发商拒绝或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在住宅立项审批环节中,可考虑增加开发商不能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同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等。
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办理公积金贷款中也存在着部分地方服务滞后、审批环节多、办理时限长等状况。针对这些问题,专家认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服务设施、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让更多的普通百姓能够借助公积金实现自己的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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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为适应职工流动性需要,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作为石家庄城市,石家庄较早开始这方面的探索。该市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重要调整之一,就是开始开展异地贷款业务。今年上半年,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下发文件,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各地开展异地贷款,就此,省内多地纷纷拓展异地贷款领域,为远在他乡的游子回乡购房打开大门。
不过,由于目前各地工作推进进度不一,有些跨地区流动的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方面就遇到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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