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连发“小火亡人”事故 如何有效遏制?(2)
农村远离城区,火灾自救不及时
说起前不久家门口发生的一起火灾,衡水市滨湖新区魏屯镇的村民仍心有余悸。
那是2015年11月14日一早,一处民房由于采暖炉的烟囱长时间加热,将屋顶麦秸引燃,一时间,火势汹涌,蹿火面积达60余平方米,三间屋子的屋顶坍塌,部分家具、电器被烧毁。
魏屯镇远离市区,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冀州市中队接到报警之后,不到20分钟就赶到现场。
“快救人!”当地村民告诉消防官兵,有两名中年女子还在屋里。
消防官兵一次又一次拼命冲进火场,抬出的却是两具尸体,让人扼腕叹息。
“如果当初采取了必要的隔热防火措施,也许就不会出现这场悲剧了。”当地一名村民说,起火房屋老旧,取暖设备危险,这都是潜在的火灾隐患,早该整改。
“群众报警时,火灾已进入猛烈燃烧阶段,村子里没有灭火自救的人员,也没有灭火器材,再加上远离市区,消防车抵达也需要一定时间。”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冀州市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因素都导致初起火灾不能得到及时扑救。
“就近原则在消防工作中必须重视,很多‘小火亡人’事故都是由于当地监管不到位,初起火灾扑救不及时造成的。”业内人士坦言,这暴露出我省基层消防工作的薄弱。
按照已经下发的《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街道乡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当地消防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虽然有文件明确规定属地消防责任,但也有落实不到位的。”业内人士坦言,如果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改,有火情及时扑救,小火也会不亡人。
业内人士建议,各地应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基层责任人要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夜间巡逻,特别是每日凌晨1时至4时的巡查,确保一有火情,及时发现、迅速处置。
“明确责任之后,没有‘武器’也不行,我们还要下大力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就是要配备自救‘武器’。”冯书军介绍,配有消防器材的社区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弥补公安现役消防队因辖区面积大导致的到场时间长等不足。
按照前不久我省出台的《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工作指导意见》,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方面,我省在2016年2月底前要完成80%的建设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要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行。
据介绍,按照计划,到2016年1月底,邢台将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400余个,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奋力推进中。
其实,无论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还是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都是为建立完善“区域联防、多户联防”的消防工作机制,与此相关的诸多探索已经在全国各地展开。
据了解,北京正在尝试建立邻里帮扶机制,划分若干片区,成立互助组织,确保第一时间消除隐患,第一时间疏散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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