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建强: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2)
绿色城镇化强调低碳循环、集约高效、生态宜居和协调可持续
绿色城镇化强调低碳循环原则。城市是一个大型的新陈代谢系统,城镇化的发展和推进,必然以资源能源的更大规模消耗和废气废物的更大规模排放为特征。在土地、水、生物、矿产等资源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中,绿色城镇化坚持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在废气废物的排放与处置时,坚持追求减量化、资源化、再制造和再利用,最大可能减少城镇化发展给自然生态造成的干扰和损害。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循环发展,是绿色城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
绿色城镇化强调集约高效原则。城镇发展模式粗放、忽视城镇化内在质量和效益提高,是造成传统城镇化与自然生态环境矛盾日益尖锐的根本原因。新型城镇化,要求高度重视城镇化质量,切实提高城市功能互补程度、产业结构层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供效率、建筑水平和环境质量,全面提高资源生产率和生态发展绩效,尽快改变城镇建设重外延、轻内涵的传统做法。努力促使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本消耗脱钩,实现集约高效发展,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绿色崛起的主要途径。
绿色城镇化强调生态宜居原则。绿色城镇化的最直观表现和直接目的,是提供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城镇生产生活环境。绿色城镇化,提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提高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水平,保护自然景观,打造建筑生态网络、森林生态网络、湿地生态网络和农田生态网络,传承历史文化,保持特色风貌,防止“千城一面”。让居民在生产生活方便的同时,还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绿色城镇化强调协调可持续原则。绿色城镇化,还必须在处理协调好城镇化过程中人口、经济、社会、生态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保证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城镇化,鼓励各个城市利用独特的自然、人文环境,创建山水相依、人城和谐的生态型城市,促进城镇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相融相生,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城镇化的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绿色城镇化本质特征的集中反映,也是其长期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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