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政府支持的着力点 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系列谈(三)(2)
针对企业创新链的各个环节施以不同政策,降低创新风险,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链主要包括研究开发、中试、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等环节。政府应针对各个环节提供一揽子清晰、透明、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财税方案,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本和创新风险。
针对研究开发环节,以促进产学研合作和财政补贴支持为重点。企业研发活动面临很大的风险,高投入的科技创新一旦出现偏差,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对此,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研究开发支出进行财政补助。同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对于各类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优先安排财政引导资金和土地指标。
针对中试和制造环节,以税收减免为重点。在此环节,政府支持主要体现为税收减免,对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各类费用进行税前列支和加计扣除,对于企业由于技术进步形成的快速固定资产更新,可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
针对市场营销环节,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为重点。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支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的信用担保和法律救济制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构筑绿色通道。
针对我省区位特点和产业特点施以专门政策,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生成路径,促进我省创新发展、绿色崛起
我省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特殊的区位,内环京津、外沿渤海;二是特殊的产业结构,以能源原材料和重化工业为主。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也要针对这两个突出特点,施以专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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