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变暴力少年为班级学霸
时间:2018-01-02 09:0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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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成功从青少年的心理出发,合理疏导,积极教育,成功地使一位“昔日暴力少年”,成长为“今朝的班级学霸”。
2016 年7 月,承德县某中学学生刘某某(16 岁)应同学罗某某之邀,持械参与聚众斗殴,在斗殴过程中造成2 人轻微伤后果。接到报案后,刘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认罪、悔罪。此案在当地引起了相关部门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承德县人民检察院从未成年人心理出发,积极引导,不拘于一格,采用学习成绩、校内德育考评结果和在放月假时按月汇报思想的考察方法,使其很快地走上健康成长道路。(王永军、崔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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