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河北新闻 政策要闻 正文

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全文)(9)

时间:2015-01-21 19:46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岸滩整治修复、人工湿地建设、上游综合治理、河口清淤清障等工作,修复受损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入海河口海域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养殖空间,控制养殖密度,恢复海洋生物种群和生物多样性。

禁止向海域违法排放陆源污染物。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海滨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新建排污口。

第六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土保护和治理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公开以下信息:

(一)国土保护和治理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划分情况;

(三)财政资金保障的国土保护和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四)国土资源环境监测报告;

(五)国土资源环境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及预警信息;

(六)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

(七)重大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八)其它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三十九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国土保护和治理,并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公众参与、监督国土保护和治理提供便利。

相关新闻:

田向利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思想

田向利在专题调度会上强调

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思

光启军民融合重大项目落户雄安

赵克志出席签约仪式 许勤刘若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
奋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

全国部分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在石家庄召开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