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障水安全实施纲要(8)
(七)涉水管理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约束,严格考核奖惩。以县为单位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园区规划的刚性约束。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接近或达到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用水。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除应急供水外,严禁开凿取水井,深层地下水只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限期关停禁采区内的地下水取水井。其他地区根据用途实行限量取水。
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对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资源、本地水资源与调入水资源、常规水资源与非常规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制定全省水资源调度方案、调度计划和应急调度预案。建立健全水资源调度工作协调与协商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涉水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合理设定涉水事权,最大限度整合、取消、下放涉水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水影响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河北省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编报审批管理办法》,将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3个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合并,提高审批效率和评价质量。鼓励各类工程项目中介服务机构承担涉水事项审查、评估、咨询和重大发展战略研究等任务。
推进水安全科技创新。围绕我省水安全保障的重大科技需求,整合各类科技资源,统筹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创新活动,着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相关技术的引进、消化、推广应用。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水安全保障项目科技攻关,将创新成果纳入政府采购或资助范围。
(八)水权水价改革。
探索建立水权制度。以区域用水总量指标为红线,按照“可以持续、留有余量,生活优先、注重生态,市场配置、有偿使用”的原则,合理分配水资源使用权并确权登记。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运作、严格监管,规范生活、工业、服务业、农业、生态等水权用途管制,制定水权交易相关制度。加快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水权交易平台。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等方式优先获得新增水资源使用权。2015年全部完成地下水超采试点区水权确权登记。到2020年,全省水权水市场基本建成。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工商企业、服务业等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大实施工业差别水价力度,科学制定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水价。按照《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全面实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按照《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农业水价,实行计量用水、节奖超罚,探索精准补贴机制,2015年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区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2020年全省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适时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河北新闻
- 地区新闻
- 娱乐新闻
- 1 廊坊市 “大众冰雪进校园”正式开幕
- 2石家庄市新华区举行“学习十九大精神书画展”
- 3赵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惠民演出举行
- 4乡村振兴开启美丽井陉建设新篇章
- 5攻坚克难促发展 扬帆启航新跨越——无极县教育
- 6高邑县打造红色文化基地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 7新乐市创新政治引领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 8邢国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 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