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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时间:2019-11-11 16:0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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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讯(记者闫漪)“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又纷纷推出了“限时抢购”“购物返现”“巨惠特卖”等各类促销活动,以此来吸引消费者购物消费。针对此,11月1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做到理性选择、科学消费。

●“双十一”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更不能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

二、消费者要切忌冲动消费。消费者在购物前事先应列一张需要购买的物品清单,对照清单按需购买,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宣传活动冲昏头脑。

三、看清预付规则。消费者购买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实质,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今年“双十一”很多商家推出预付定金,预付后可翻倍享用等优惠,消费者应看清预付细则,一旦支付定金,法律规定商家可不予退还,所以下单时要慎重考虑。

四、要了解并明确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

五、认清真假“优惠”价。“双十一”期间很多电商会推出各种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对价格进行多方比较,不要只看优惠幅度,以免掉入商家的价格陷阱。

六、保留消费凭证,善于维权。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收货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时,要注重保留证据,拒绝签收。

七、在收货时要认真确认。消费者签收商品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应及时与经营者联系,协商处理意见。

八、购物退货防被骗。“双十一”期间消费者购物较多,有的骗子冒充电商客服打电话或发短信,谎称您拍下的商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提供银行卡号、支付账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消费者在收到此类电话或短信时,要先与购物电商确认是否属实,再做退款操作。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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