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冒伪劣 维护市场秩序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该局编制的《河北省中药材标准》(试行),作为河北省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的法定技术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是药品监管部门对中药材及饮片内在质量的真实性和品质优良程度所作的技术规定。《中国药典》仅收载了610余种有代表性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标准。经初步调查摸底,河北省有500多种习用药材及中成药、医院临床用药中用到的一些中药材无标准可依。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部署要求,省食药监局组织河北省相关单位进行了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相关单位经过三年多努力,共完成123个中药材品种的起草工作,本标准注重检测方法的专属性,控制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其中起草显微鉴别90项,薄层鉴别133项,浸出物101项,64个品种收载有含量测定,13个品种收载有特征图谱,质量标准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
“标准内容紧密结合中医理论及用药特点,充分利用了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先进的分析测试手段,能够全面提高药材质量控制水平。”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河北省中药材标准》(试行)的实施,对促进河北省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道地化发展,强化改善技术支撑软环境,树立河北省道地药材的品牌效应,推动河北省中药产业加速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省食药监局将继续进行起草说明的编纂、数字化药材标准的建立等工作,力争在2018年正式出版《河北省中药材标准》,2020年完成河北省中药材数字化标准的建设工作。(首席记者范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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