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海代表:建议加快建设中国产学研“硅谷”模式(2)
本建议提出的“中国硅谷”模式,是指以应用型大学为中心,通过中央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政策、设立创投基金,并在海内外延聘教育家或领军人物,通过分批试点,鼓励科研与生产相结合,鼓励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高技术综合体。“硅谷”模式是继科学技术的个人研究、研究单位的集体研究、国家组织的大规模项目研究之后,人类研究发展科学技术的又一重要方式。这种方式是一种适应今天互联网时代的自组织系统。在高技术领域,技术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表现为物化的科学知识,越来越要求科学、技术与生产趋于同步。“硅谷”模式正是这种最新趋势的集中体现。
中国产学研“硅谷”模式的建设实施应从三方面着手。
一、中央层面出台支持中国产学研“硅谷”模式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应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1.明确中国产学研“硅谷”模式试点意义及要求。
2.民办高校具有机制灵活、敢闯敢试的优势,建议首批试点在10所民办院校开展,以京津冀、华东、华南、西南等创新创业氛围较浓厚的地区为主进行试验,并予以试点民办院校适当宽松政策,保障其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公办院校推开。
3.设立产学研创新基金,与地方政府配额扶持资金一同扶持试点院校。地方政府与试点院校共同确定扶持标准、实施办法及评估要求,试点院校提供场地、组建科研及教学团队,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确立目标。
4.中央在海内外甄选具备宽广视野、强烈开拓创新精神和业学两界丰富经验的教育领军人物,推出产学研“硅谷领军者”100人计划,由教育部委派,与试点院校共同组成产学研教改团队,领衔或牵头参与实训实验平台建设,完成教学改革、科研合作创新任务。
5.建立评价和考核体系。在教育部或高等教育委员会等较高层面设立相关奖项,或相关奖项的标准;在评估标准中加入对产学研创新的激励权重;在教师成长和选拔参与的高级别奖项中增加该指标或权重;邀请行业专家或行业协会、组织联合建立评估专家智库,对产学研联合项目进行评估、巡检和考查。
二、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支持中国产学研“硅谷”模式建设配套政策。配套政策包括三个方面:
1.对试点院校在招生、评优、职称、国际化交流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2.对试点院校予以财政支持和经费倾斜。
3.协调科技、创业、金融、宣传等相关部门,做好当地产学研协同发展的工作,并在政策及服务上给予保障。
三、试点院校在中国产学研“硅谷”模式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试点院校的职责和任务主要是四个方面:
1.将产学研“硅谷”模式建设作为学校的教改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定人定岗,设定目标,制定制度,严格管理与考核,建立与校外合作方的合作机制。
2.建立跨学科实验教学平台。构建跨学科的、与业界相衔接的科研与教学实训实验平台,并由行业与教育部门共同组建的专家评估组进行论证与评估。
3.建立产学研机制保障,以服务本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科研特色、发挥各自优势资源,鼓励设立创业企业,鼓励教师与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鼓励课程改革,在课题申报、职称晋升、收入薪资等方面予以倾斜。
4.完善校友捐赠和多种行业合作方式,扩大与社会、与行业的交往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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