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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场监管部门、市消保委发出“3·15”消费警示

时间:2021-03-17 14:55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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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高扬)3月15日,笔者从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处获悉,通过对2020年度消费投诉热点和维权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去年,百姓消费投诉既有因新冠疫情引发的新热点,比如合同履约、教育培训等,也有久诉不绝的传统消费维权难点,比如预付式消费、电视购物等。

2020年,秦皇岛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美丽港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打造示范单位1020家,大型商超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率达到85%。投诉举报平台更加畅通,秦皇岛市市场监管部门、市消保委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举报5.89万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14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1.2万元。重拳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监测广告3.4万多条,依法处置违法广告191条。此外,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司法局联合组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引入公证服务机制,成功调解消费纠纷288起,进一步拓展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在新的消费环境下,秦皇岛市市场监管部门、市消保委从教育培训、预付式消费等与消费者关系较为密切的消费领域,总结整理出部分消费警示,为广大消费者支招,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受新冠疫情影响,教育培训消费类投诉量明显增多,霸王条款、虚假承诺、违规经营、拖延退费等问题突出。为规避消费风险,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注意查看机构是否具有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教学、培训等资质,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要认真查看协议约定条款,协议内容是否标明培训范围、培训费用、退费程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内容,应做到明确、详细、可操作。面对培训机构促销宣传,消费者要注意保留促销宣传页面等证据,将培训机构口头承诺写入合同条款再签约付款。要尽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教育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建议消费者缴纳学费以“每月”或“每季”为宜,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

预付式消费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但背后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针对预付式消费投诉多、维权难这一情况,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时,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冲动购买消费卡,对于数额较大的预付费消费,更要提高警惕,理性购买。对一些经营规模较小、开业时间较短甚至尚未正式营业的商家应慎重选择,一旦发生商家跑路行为,预付资金追索难度大。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主动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卡适用范围、使用方式、使用期限、退卡方式、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注意是否有类似“本卡一经售出不予退款”“过期作废余额不退”等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出现侵权行为,应凭借发票或收款收据、合同、协议等书面材料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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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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