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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集体学习《国歌法》

时间:2017-10-04 12:07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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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印发的《廊坊市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9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升国旗、唱国歌”活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升旗仪式。随后,召开《国歌法》座谈会,对《国歌法》进行集体学习和座谈。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毕忠庆主持会议,机关各委办主任、副秘书长和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经过学习和座谈,一致认为,国歌是国家尊严的标志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制定一部专门的国歌法,通过国家立法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等进行规范,对于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维护国家尊严,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十分必要,影响深远。

与会人员认为,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学习《国歌法》,研究《国歌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国歌法》,尤其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宣誓仪式和升旗仪式中认真按照《国歌法》的要求去做,并推动“一府两院”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国歌法》。国歌诞生于战火硝烟的年代,如今已经没有了过去的刀光剑影,但要用国歌的旋律、国歌的精神来继承先烈的遗志、继承先辈们奋斗的精神,把伟大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要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推进廊坊经济社会事业跨越发展。(记者 陈正 通讯员 张欣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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