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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廊坊大幅提高6项民生保障标准

时间:2017-06-29 17:15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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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翔宇 记者孙占稳)从廊坊市政府了解到,7月1日起,廊坊将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救助、贫困高中生救助等6项民生保障标准,并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实现民生保障标准城乡统筹一体化。

据廊坊市委书记冯韶慧介绍,此次全面提高6项民生保障标准,是近年来廊坊市保障标准提高幅度最大、受惠群众覆盖范围最广的一次。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分别达到了12.8%和69.5%,特困人员中的农村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增幅分别为100%、130%和80.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为36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增幅为100%,机构和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增幅分别为25.2%和106%,受惠群众总数超过7万人。

此次提高6项民生保障标准,廊坊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统筹一体化。廊坊市民政局局长薛宏表示,此次民生保障标准调整后,各类保障标准不再“城乡有别”。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城市平均每人每月532元、农村平均每人每月354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城乡低保补差标准统一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6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152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孤儿救助标准由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440元。

在此次民生保障标准调整中,廊坊市首次针对低保家庭中的贫困高中生进行救助,填补了该市在这一民生保障领域的空白。廊坊市将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资助城乡低保家庭高中生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据介绍,此次民生保障标准调整后,廊坊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孤儿救助、贫困高中生救助等5项民生保障标准,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一,在全国城市中排名也大幅提升。

据廊坊市市长陈平介绍,此次全面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廊坊市年需增加民生保障资金投入1.6亿元,增量、增幅均创历史新高。调整后,廊坊市贫困高中生救助达到北京水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救助等民生保障标准达到天津水平,其它民生保障标准进一步缩小了与京津地区差距。

廊坊市委、市政府还鼓励“北三县”、固安县等环京津地区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全力缩小与京津公共服务梯度差。据了解,大厂、三河、固安等县(市)均进一步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厂回族自治县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达到了北京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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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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