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启动文明校园创建立德行动
本报讯(记者 李云飞)近日,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文明校园创建立德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立德行动的实施方案》,决定自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立德行动。
文明校园创建立德行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加强我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其主要内容是围绕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建设等六好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工作。力争通过5年创建,实现2020年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教育部门要按照创建标准指导全市组织开展好创建文明校园工作,各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根据细则分解任务进行自创、自评、自查、自改,逐步完善软硬件条件,有重点的开展文明创建工作。2016年至2020年,每年年底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组织考核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本年度市级文明校园申报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各级文明校园的表彰,要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学校将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文明校园。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创建期内有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5种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称号的,由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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