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后廊坊旧垃圾场不再进垃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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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新老更替受阻
记者获悉,现有垃圾处理场1999年建成投入使用,当时周边并无小区,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居民区已建到城区周边。垃圾处理场焚烧设备2009年到达使用年限,停止使用。目前,正在等待廊坊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届时场区所有垃圾将运往垃圾发电厂进行处理。
2009年12月,廊坊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正式签订BOT特许经营协议,由创冠环保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资产无偿移交给廊坊市政府管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于2012年8月进行第一次电力质检验收,已具备垃圾焚烧发电条件,每天可全部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处理包括廊坊市区、开发区及万庄新区在内的生活垃圾1000吨左右。现生产人员都已到岗,并根据岗位进行了各种相关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参加了技术质量监督局及电力部门的培训并取证,可满足生产运行后的需要。
由于发电厂附近部分村民对垃圾发电有误解,对厂区生产进行阻挠,发电厂至今未投入生产运营。
承诺
7月1日后旧垃圾场不再进垃圾6月8日傍晚,记者得到廊坊市环卫部门答复,居民进行集中维权后,城区垃圾处理困局再一次提上日程,廊坊市政府组织安次区、市环卫局进行紧急磋商,与维权居民交流,相关部门做出承诺:7月1日后旧垃圾场不再进垃圾,现有垃圾处理场仅作为垃圾中转使用,不可以继续在原有基础上露天堆放和焚烧。2018年7月1日以前将垃圾山清除完毕,移除期间,政府部门保障臭味与污染的控制,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垃圾场医疗垃圾即日起停止焚烧,在现有基础上升级改造,达到国家最新标准后方可使用。垃圾山清除期间,每季度对小区大气及地下水进行检测并进行公示。小区代表作为监督员,对垃圾场进行监督,如有污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话,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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