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三大体系确保“两个责任”落实(2)
突出“怎么抓”,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体系,保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市委建立实施了“签字背书”制度,对责任清单列举的任务实行“三负责”项目化管理,把落实主体责任贯穿于对干部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晾晒好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廊坊市委建立实施了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规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并由全委会委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截至目前,廊坊市委已建立起定期研究分析、廉政宣传、廉政督查、廉政考核等10项工作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更要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廊坊市委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纪委全委会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纪委常委约谈市管领导干部、监督检查签字背书、“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以及党风状况社会评价5项监督制度,在落实监督责任上形成了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工作链条。在“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中,市纪委牵头先后开展明察暗访500多次,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8.7万平方米、违规公务用车151辆、吃空饷人员1439人,清理“三类事项”494项,问责12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
紧紧围绕“谁来抓”,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组织体系,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人抓、有人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廊坊市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党风政风、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督查,纳入年度整体考核之中,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廊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书强说,单独成立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机构,不仅体现了市委对落实主体责任的高度重视和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信心,更为纪委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聚焦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市委大力支持下,廊坊市纪委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增设案件检查五室、六室、干部监督室,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使具有办案职能的业务室增至10个,办案人员占到机关编制总数的61%。同时规定市县乡纪委书记、派驻(派出)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从而确保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将精力进行有效收拢,更好地聚焦主业抓主责。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595人,结案506人,同比分别增长31%、51%。其中立案乡科级干部105人,查结84人,同比分别增长52%、115%;涉及县处级干部27人,同比增长93%。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河北新闻
- 地区新闻
- 娱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