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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无证驾驶车辆执法遭质疑 鸡泽县交警回应

时间:2018-07-18 14:4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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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邯郸鸡泽县交警在查扣一无证驾驶车辆后未对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且在车主认领车辆时遭到交警拒绝。对此,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回应称,依据相关规定,交通违法处理后只能将车辆返还给被扣押人。且对无证驾驶行为已做出行政处罚,并开具车辆返还凭证。

据媒体报道:鸡泽县交警某中队队长吕海印在查扣一辆无证驾驶车辆时,没有向车主出具行政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等任何法律文书,也未对驾驶人邱某作出行政处罚,并亲自用警车将邱送回家中。得知车辆被扣押后,邢某某(邱某丈夫)及家人多次带本人身份证、行车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到交警队进行交涉,并要求将该车辆解除扣押,归还给车辆实际所有人(即邢某某本人),但遭到交警拒绝。

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回应称,经调查,2018年6月15日下午,该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永河公路上车号为冀D92XXX的车辆系无证驾驶。该队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在永河公路崔青干渠中桥路段发现该车并将该车查扣。驾驶人邱某为女性,面对民警检查时情绪激动,民警对其进行告知解释后,将车辆予以了暂扣。

民警将其车辆查扣后,基于安全考虑,将驾驶人邱某送回家中,并要求其第二天到大队接受处理。后邱某一直不到大队接受处理,该大队多次进行了通知。7月3日,邱某来到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该大队对其予以了行政处罚,并开具扣押车辆的返还凭证。但邱某至今仍未将车辆取走。

针对拒绝让邢某某直接领走车辆一事,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称,依据道路交通管理相关规定,交通违法处理后只能将车辆返还给被扣押人,因此未同意邢某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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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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