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把握力度和节奏,将践行“四种形态”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强化目标导向,有效传导压力,加强督查督办,规范纪律审查行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
全市共开展廉政谈话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9610 人次,县处级干部谈话实现全覆盖,乡科级干部谈话覆盖面达到74%以上;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1102 人,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95 人、乡科级干部512 人,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为准确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承德市制定了《承德市监督执纪谈话办法(试行)》,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露头就打,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区分不同情形,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建立分级分层谈话机制,明确谈话主体的责任和任务;推行“五个一”(一套谈话方案、一份问题清单、一份谈话记录、一份签字背书承诺、一份整改报告)制度,确保全程留痕。承德市广泛、规范开展监督执纪谈话的做法,两次被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后,引起监察部领导关注。
用足用好第二种形态
2016 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928 件,立案2161 件,结案2055 件,党政纪处分2484 人。其中,纪律轻处分2038 人,给予组织处理958 人,真正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清仓”行动,以减存量促遏增量,共清理排查出尚未进入审查流程的问题线索599 件、573 人,逐一明确处置方式、承办单位、办结时限。
为防“小病”成“大疾”,承德市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综合运用信访举报、巡察监督、专项治理、责任审计等手段,全方位收集各类问题线索4871件,严格按照标准分类进行处置。坚持对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快办快结。做到让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严格规范第三种形态
对违反六大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情节较重,又不向组织讲清楚的党员,坚决使用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筑牢“第三道防线”,防止问题干部滑入违法犯罪“深渊”。对“三个时间节点”后,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规范执纪行为,对严重违纪尚未构成犯罪的,严肃审慎作出纪律处分。完善重大职务调整程序,对不适合留在现任岗位的人员,及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
通过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让违纪情节严重,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充分体现组织对其的“最后挽救”,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一年来,全市369 人因严重违纪受到党政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 人、乡科级干部48 人。
持续强化第四种形态
针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者,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除通过纪律处分予以惩戒外,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坚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不动摇,围绕形成地域和重点领域震慑全覆盖,紧盯中央纪委提出的“三种人”,从严惩处、保持高压态势。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77 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7 人,乡科级干部23 人,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490 万元。(市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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