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暖气费捆绑物业费可举报 室内管道自己负责(2)
断管可以收取一定费用
杨先生:我是建国南区的,供暖为并联管道,富奥热力公司供暖,今年不住人准备缴20%的热损,还得缴100元的断管费,如果再开通,还得再缴100元,请问合理吗?开关个阀门就要这么多钱吗?
答复:杨先生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记者在建国小区门口就看到了“富奥供热公司”的收费通知,其中第3-6条是关于空置房办理手续和断管收费的,要求无人居住的空置房热用户于11月5日前申请并关闭锁闭阀后缴纳20%热损费,2011-2014四个年度未缴纳热损费的居民需要一并补缴,11月20日起对未缴纳热费用户断口处理,凡每次开口、断口需要缴纳工料费200元。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空置房手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断管就成为部分供热企业的无奈选择,但由此也增加了一定的费用,毕竟每次断管都需要专门组织人员、携带工具前往,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材料,产生了一定的成本,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至于怎么收,是一次收,还是两次都收,收多少,不同供热企业可能会不一样。如果不明白,可以和桥西区供热办(电话:88606569)或石家庄市富奥热力工程有限公司(电话:87246245)联系咨询。
石先生:我是天滋嘉鲤小区的租户,去缴暖气费,物业说租户按33元每平方米缴纳,这不是欺负人吗?
答复:如果是居民用户(住房性质不能是公寓),无论是自住户,还是租房户,按照去年的标准,整个采暖季每平方米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2元。如果是非居民用户,按面积收费的采暖用热价格为一个采暖期每建筑平方米31.00元,分散燃气锅炉可上浮10%至34.1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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