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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19-10-25 19:0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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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记者从《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将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据悉,《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于2019年8月30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年9月28日批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上位法的规定,解决当前唐山市突出的环境问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介绍,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若干规定》的二十条规定均具有明确指向性,能够切实解决环保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应唐山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需要,为唐山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驾护航。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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