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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5日起报名

时间:2019-01-15 11:4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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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1月15日9:00至18日17:00,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1月15日9:00至19日17:00,各考区将对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随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支付”。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审核截止到(19日17:00)前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1月15日9:00至20日17:00,已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3月4日至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019年上半年笔试成绩公布日期为4月16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提出核查申请,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langfangntce@126.com),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联系电话。申请信息须准确、完整。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据了解,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二者之一在河北即可)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报考。

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记者 张春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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