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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0市启动限行措施,最新限行信息戳这里!

时间:2016-12-01 16:12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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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至4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将达到区域红色预警水平,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城市(唐山、沧州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区域三城市(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市)密切关注本地污染形势,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启动本地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于12月1日8时启动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预警解除后,将于3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上报我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12月1日最新限行措施汇总

今日,石家庄、保定、沧州、廊坊、衡水、邯郸、邢台、定州、辛集限双号车,单号车可以通行;其中,石家庄辖区的赵县、高邑、栾城等地单双号限行时间为早7点到晚9点。其他县主城区都是24小时限行。

此外,唐山限号3和8;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不限号。

衡水:11月30日16时起单双号限行

衡水市于11月30日下午16: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由原来的一天限两个号改为车辆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车辆尾号是字母的,按最后一个数字限行。

据衡水交警微发布消息,考虑到限行紧急,对于11月30日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不予处罚。电子警察抓拍和交警现场处罚将从12月1日零时开始。

邢台:12月1日8时起单双号限行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16年12月1日8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红色(Ⅰ)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邯郸:12月1日至4日7时—20时单双号限行

邯郸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所有非营运车辆1日至4日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主城区内实行公交免费。Ⅰ级应急响应解除后,按邯政告〔2016〕34号文件执行常态化车辆限行。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禁止载重2吨及以上货车通行。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市车辆除外。

辛集:12月1日7时起每日7时-21时单双号限行

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30日22时由黄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限行时间】2016年12月1日7时起,每天的早7:00-21:00,限行日期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限行区域】工业路以西、安新线以东、世纪大街以南、衡井线以北(不含上述四条道路)。

【限行措施】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措施,尾号是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沧州:每日7时-20时继续维持车辆单双号限行

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限行时段为7:00—20:00,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在河北综合,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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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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