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出台规定禁止党员干部到基层索要土特产
针对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容易诱发送礼收礼、婚事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的问题,磁县纪委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出台《党员领导干部节假日特别规定》,用制度给“节假日”戴上“紧箍咒”,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廉关”。
节前预防。规定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的营业性歌舞厅、体闲中心和其它场所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跑官要官,不准为跑官要官者封官许愿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为其谋取职位,不准公款旅游,不准滥发资金实物,不准到基层索要“土特产品”,不准向上级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进贡”节日物品。同时,将上述规定制成警示小贴卡,发到全县各单位,放到办公桌、电脑旁等醒目位置,做到警示在前,防范在先。
节中检查。由县纪委牵头,联合宣传、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成立“文明过节”专项督查小组,采取分组包片等办法,深入全县各部门及商场、超市、宾馆、舞厅等场地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收送现金、有价证卷,公款吃喝、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等问题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一律先行免职,再立案调查,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全县通报。
节后述廉。节假日过后,乡镇和县直部门的一把手必须将节日期间的活动情况、制止送钱收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和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等遵守规定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县纪委进行述廉,并将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述职、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向群众公开承诺,将述廉内容在单位公示。对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述廉不实,群众有反映和举报的,县纪委将认真调查核实,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从严给予党政纪处分。(王天银 董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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