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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逾八成市场主体“晒”年报 不定向对企业进行抽查

时间:2015-08-17 21:5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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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日报讯(记者申萍)记者日前从沧州市工商局获悉,上半年,沧州市已公示2013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达123227户,年报率83%;已公示2014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158384户,年报率82.5%,均超过了全国平均年报率。

自去年10月我市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不再“年检”,取而代之的是改为“年报”。市场主体不用提交前置许可审批证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纸质材料,不再往返各地的政务大厅和工商部门,企业只需要据实填写每个年度的联系类信息、存续状态信息、对外投资信息、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经营类信息等年报信息,公示便可。按政策要求,2013年度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之后每一年的年度报告都需要在次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报送。到目前,全市2013年度内资企业已报送公示35109户,报送公示率89.48%,全市个体工商户已报送公示103674户,报送公示率81.89%;2014年度内资企业已报送公示44740户,报送公示率87.21%,全市个体工商户已报送公示128991户,报送公示率82.16%。

“企业年报公示率的高低直接反映整个市场主体的生存状况和活跃度,通过网络向社会大众公示企业真实信息,使企业更加透明,接受社会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同时有利于企业诚信业务的开展。”市工商局企业管理科科长叶长青说,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均超过80%,说明了广大市场主体越来越响应这一制度。

此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或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书面检查等方式,全面核查企业年报和其他公示信息。经检查发现企业年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是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抽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向社会公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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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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