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起职务侵占案件
时间:2017-07-06 10:59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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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倩)7月4日,保定市高新区某公司销售经理杨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办理该案过程中已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杨某系高新区某公司销售经理,2007年底至2014年底,杨某利用负责业务接洽及业务款回收的职务之便,采取收取业务款不交还公司的方式,擅自将黑龙江肇东电业局给付的业务款3.5万元和方正电业局给付的业务款15万余元,共计18万余元人民币非法占为己有。案发后,通过对杨某的强化教育,其已将侵占的公司业务款全部退还。目前,该案在法院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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