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河北新闻 市场动态 正文

管理办法生效俩月 饭店低消仍“羞答答”地收(2)

时间:2014-12-31 22:43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法规:违反《办法》最高可罚3万

据了解,针对餐饮企业的“最低消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早在去年就出台了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包间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今年3月15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禁止“最低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今年10月8日,商务部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该《办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按照最新施行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促销活动期间,餐饮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提供相关商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工商部门表示,如果商家将“服务费”相关内容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未明示收费标准或未醒目直观地明码标价,例如只在菜单上写一行小字“收10%服务费”等,消费者可以拒绝付费,并通过12315热线电话举报。

相关新闻:

绿人集团小核酸美白祛斑新品震撼行业!

CIMAE 2018扬帆起航,招商工作全面启动

智惠再夺重量级奖项,荣膺"2017年度中国普惠金融最具竞争力企业

朱虹 山水旅游:俊伟诡特与扬优成势

“同心汇聚,开创新局”移联网信河南息县厂商洽谈会议顺利召开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