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法院7人被追责受到处分
时间:2016-06-07 18:59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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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错:都叫“郭昌霞” 道歉:一日三次微博》追踪
燕赵晚报讯(记者 石英杰)本报于5月30日报道了保定市清苑区法院错扣陕西女子郭昌霞11.5万元事件,昨日,省纪检监察厅官方网站曝光了“一问责八清理”行动中的13起典型案例,其中,保定市清苑区法院7人被追责受到处分。
今年4月20日,因为3年前的一起经济纠纷执行案件,清苑区法院错将和被执行人同名的陕西女子郭昌霞的11.5万元从银行卡中扣走。郭昌霞和家人提出异议,经过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5月29日凌晨4时34分起,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一日内连发三次微博诚恳道歉,表示退还错扣款并补偿相关费用。
昨日,省纪检监察厅官方网站曝光了“一问责八清理”行动中的13起典型案例,清苑区法院因错误划扣异议人存款问题位列首例。通报称,清苑区法院在执行中未认真审核被执行人身份信息,错误划扣异议人的存款,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该法院民二庭庭长兰铁花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执行一庭副庭长李增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执行一庭庭长蔡会来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增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福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史铁刚诫勉谈话,责令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炜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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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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