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银行职工监守自盗潜逃13年 被抓后称心里踏实了
13年前,衡水原中国农业银行阜城县支行营业部综合柜出纳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记账的方式,盗取了阜城县近20个机关单位上缴县财政局的罚没收入款59.8万元后携款潜逃。13年后,隐姓埋名逃亡山西阳泉的王某被衡水警方和检察院抓获。他说,“终于被抓了,逃亡生活让我太煎熬了,过得‘人不人鬼不鬼’。”
13年前的“监守自盗”
13年前,王某31岁,在中国农业银行阜城县支行营业部综合柜做出纳员,管理着阜城县近20个机关单位上缴到县农业银行开户的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账户的罚没收入款。然而,年轻的王某难以抗拒诱惑。他发现各单位上缴的罚没款,可以通过自己职务侵占为其所用。2002年,王某的妻子没有工作,王某和妻子开了一个铸件厂,但他却没有充足的资金周转,他想到了县里近20个单位上缴的罚没款。
2002年上半年,他开始盗取这部分收款。县城各机关单位财务人员将钱存入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账户时,银行开具6联收款凭证,他只是将其中一联给单位的财务人员,却将钱攥在了自己的手里,并不存入账户。这样做,机关单位和银行都不知情,自己还能将钱为占用。就这样,仅半年的时间,134笔共计59.8万元的罚没款便陆续落入了王某的口袋。
2002年5月11日,他向单位请了几天假,便带着妻儿偷偷地离开了阜城,过起了隐姓埋名的潜逃生活。
13年过得“人不人鬼不鬼”
事发几天后,银行发现王某突然失踪失去了联系,在查看机关单位上缴的罚没款时,王某的丑事终于浮出水面。阜城县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对其展开调查,并将王某及妻子列入了追逃对象,展开追捕。
王某先后潜逃至安徽、内蒙古、江西等地。7年前,他最终隐藏在了山西阳泉郊区的甘河村,租住在村里的两间小屋内。因为没有技术,又不敢明目张胆地找工作,他只好在当地干起了建筑小工,每天在工地搬砖拉灰维持生计,后来带着十几个农民工当起了包工头。
2015年5月,阜城警方经过大量调查和研判,终于在山西阳泉甘河村发现了王某的踪迹。2015年11月5日,阜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魏新博奔赴山西阳泉,在当地警方大力配合下,将王某及妻子抓获归案。
王某在被押解回阜城的途中向民警倾诉,13年间,他从未睡过踏实觉,心里不仅恐惧还充满愧疚。“每次见到警察都会吓得双腿发软,甚至听到警笛声都会胆战心惊。”他说,“看到妻儿跟着自己受罪,自己无数次想过投案自首,但总是鼓不起勇气,现在被抓了,心里却踏实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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