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河北新闻 社会民生 正文

石家庄仨承包商缺周转资金 伪造印章骗钢材受刑罚

时间:2015-10-27 20:47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项目承包商戴某、赵某等三人,在施工过程中缺少周转资金,竟然伪造其他公司印章,与另外一个公司签订合同,得手后将钢材低价卖掉获利。10月21日,正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戴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赵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4年1月份,石家庄市戴某、无极县赵某等三人与江苏某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对邢台市临城县一小区楼盘进行开发建设。施工两个多月后,工程费用越来越多,戴某经济上难以为继,为筹措资金,戴某和赵某竟打起与其有业务来往的正定县一金属材料公司的主意。去年3月5日,他俩伙同闫某(在逃)找人私刻了一枚江苏某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制作了授权委托书,然后以该公司名义与正定这家金属材料公司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在无合同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三人于去年4月2日从金属材料公司运出价值人民币130多万元的钢材,之后不按合同约定将钢材用于工程建设,而是直接运到了石家庄市栾城区窦妪镇某物流中心,低价卖给河北某有限公司的郭某,得款956800元。之后,他们把所得款用于归还个人欠款、个人消费和所承包工程等。2014年6月11日,正定金属材料公司负责人与江苏某有限公司联系所售钢材事宜,得知钢材购销合同章是伪造的,这才知道被骗并立即报警。当日,被告人戴某迫于压力到正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正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戴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诈骗钢材的事实,有自首情节,故做出上述判决。截至目前,警方正在对犯罪嫌疑人闫某进行追捕。(记者 董世杰 李惺 通讯员刘勇建)

相关新闻:

【绿色发展看河北】保定大力实施“绿满太行”攻坚行动

(砥砺奋进的五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为抓

石家庄地铁建设摄影作品亮相平遥国际摄影大展

3天后!雄安新区将惊艳世界

今起铁路调图 “复兴号”问鼎全球最快 涉及到河北这几个站点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