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桥西区法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 把纠纷化解在医院(2)
吉玉刚向记者简要介绍了调解室的工作流程:在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由各个医疗机构与患方自行调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在征得患方同意后,医患纠纷调解室作为第三方解决平台迅速介入,由法院选派法官进行调解,必要时邀请医疗纠纷调委会和辖区办事处人员参加调解。医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强制执行;对于不能达成调解的,引导医患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今年2月17日下午,桥西法院振头法庭庭长纪晨宇接到某对接医院医务科长的电话:该医院当日突发一起医患纠纷,请求法院启动医患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当时在电话里可以清晰听到现场几近失控的吵闹声。”纪晨宇说。
原来,产妇马某因生育二胎入住该医院。生产时,马某出现大出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临近春节,家属悲恸异常,聚集数十人在医院停尸、摆花圈、设灵堂,向医院讨要说法。
纪晨宇在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后,立即驱车赶往事发现场,途中迅速联系死者家属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请基层组织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稳控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次日凌晨,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方案,医院暂垫付10万元,用于后事处理,等春节后,委托司法鉴定,明确产妇死因,再行处理。
节后上班后,法官立即再次到医院进行调解。此时,患者家属情绪仍很冲动,而且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法官结合法院同类案件的判例向患者家属释明,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只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如果调解不成,希望患者家属对今后法院裁判结果有一个合理的预判。就此,医患双方均冷静下来,同意认真考虑调解意见。法官趁热打铁与街道办事处沟通,分头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一个月的调解,终于在街道办事处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并在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这起群体性纠纷得到平息。
据了解,桥西区法院自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以来,相当一部分潜在案件在诉前及时、便捷、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案件收案率呈下降趋势,“医闹”现象有所缓解。2014年4月以来,该法院共接收医疗纠纷案件44件,同比下降30%。先后进行诉前调解医疗纠纷35起,诉前化解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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