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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烦恼”:维修资金长年“休眠”交费容易用时难(5)

时间:2014-09-10 17:13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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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需要啥程序?

  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根据需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情况提出使用建议。

  (二)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并确定具体办理维修资金使用手续的委托代理人。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制定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申请材料,向所在地市、县房产部门申请资金支取;其中,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也就是房改房),向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资金支取。

  (五)市、县房产部门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六)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方案。

  (二)由业主大会、相关业主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列支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向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审核列支维修资金申请,同意后报市、县房产部门备案。其中,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还应当经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六)业主委员会、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持市、县房产部门备案证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发生危及房屋安全、漏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申请手续可以简化,办理时限可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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