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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 不动产统一登记“停旧发新”

时间:2017-01-10 17:2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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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上午,张家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仪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这标志着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即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实现“停旧发新”。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新的制度改革,是落实《物权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产权的一项有效手段。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管理,可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的交叉或冲突;促进不动产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不动产交易时能够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水平,简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群众。

张家口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登记工作自2015年3月中旬正式启动,经过一年多的筹备,2016年9月18日颁发了张家口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整合了房产、土地的登记业务,开展了全员业务培训和演练,完成了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和数据整合工作。下一步将整合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依法颁发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从1月1日起,如若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启用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张家口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实现‘停旧发新’,‘停旧’就是不再颁发旧版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涉房、涉地证明;‘发新’就是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开始工作,所有土地、房屋登记工作都要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据了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位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共设置28个窗口,开启了统一受理、集中审核、统一发证的“一站式”服务,开设了咨询引领服务窗口,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 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中心还印制了31项办证的便民服务指南。(记者邵俊琴 通讯员王慧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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