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地区新闻 张家口 正文

张家口市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时间:2016-06-25 21:15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省相关政策, 自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张家口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调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

据了解,为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 按照住建部、 发改委、 财政部、人民银行 《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以及河北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张家口市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财政供养单位缴存比例由14%下调为12%,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单位等参照执行,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 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按规定, 企业连续亏损6个月且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 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的, 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 应当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可以同时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由于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同,目前,各单位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正在逐步进行。(记者邵俊琴)

相关新闻:

张承高速:酷寒中的坚守(组图)

沽源: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组图)

宣化:“专精新特”促本土企业转型升级(组图)

“贯彻十九大文艺进万家”迎新年交响音乐会在张家口下花园区举行

尚义:推行“五所一庭联治”机制暖民心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