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政府发出公开信:违规焚烧秸秆最高罚1500元
目前各地麦收正酣,禁烧秸秆成为基层工作重点之一。近日,邢台市政府农办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发出公开信:禁烧秸秆,珍惜环境,爱护家园,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美。
抓好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公开信说,焚烧秸秆有极大的危害,浪费资源,污染空气、土地环境,易引发火灾、交通事故。因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应积极行动起来,做好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今年,本市对焚烧秸秆的巡查监控将更加严格。将加强无人机、卫星监测等先进手段的使用,建立省、市、县全方位、全天候、高频率的巡查监控平台,组织环保、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处罚力度。
公开信指出,禁烧秸秆是大家共同的责任,根治焚烧秸秆的关键是抓好综合利用。应因地制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采取秸秆还田、青贮、秸秆压块取代煤炭、种植食用菌、建大型沼气池、秸秆发电等方式,从源头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真正变废为宝。
自家地被他人焚烧也要担责
按照有关规定,从事种植业的农民等农业经营主体,应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并加强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的管理,妥善处置,不得违法露天焚烧。
农业经营主体露天焚烧秸秆及其它剩余物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经营主体对秸秆等处理不及时,致使他人露天焚烧的,也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焚烧当事人的,对焚烧当事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没焚烧当事人的,由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责任,可对主要负责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牛城晚报记者麻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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