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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2021年度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工资1月1日开始申报

时间:2020-12-31 19:02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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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规范参保单位缴费行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足额到位,保证工伤职工待遇水平,2021年1月1日起,廊坊市将开展2021年度参保单位职工工资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至1月20日。

据悉,此次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工资的申报范围为2020年底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

参保单位可通过工伤保险网上申报平台直接申报,无需到业务窗口办理。

此次申报参保单位须按照2020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月平均值申报,申报工资用于核定2021年度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工资低于3042.05元(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的暂按3042.05元核定缴费基数,高于3042.05元的暂按申报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待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省规定执行。

本次工资调整继续采取诚信承诺方式申报相关数据,各参保单位需如实申报职工工资,并对本单位申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由于单位瞒报、虚报工资少缴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待遇降低的,由参保单位负责。逾期未申报的单位将影响2021年缴费核定工作。(记者张欢 通讯员王丽娟)

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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