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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衡水市营业执照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时间:2016-09-28 21:51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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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水市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整合公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自今年10月1日起,全市将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此次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一站式服务,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核发一照”,申请人只需向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相关信息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登记制度改革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继续有效,企业办理变更事项、证照有效期满续办申请等情形下予以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所有企业须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金融、保险、中介机构等在办理涉企相关事务时,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张书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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