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网首页 地区新闻 保定 正文

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向有关经营者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1-01-09 13:01河北网(www.he-bei.cn)
河北网(www.he-bei.cn)权威媒体 河北门户

为规范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即日起,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各药店、药械经营者及商超、粮油蔬菜等有关经营者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有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各有关经营者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各有关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各有关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有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各有关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进行交易。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照职责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管辖范围内的有关经营者实施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鼓励消费者对保定市辖区内有关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时,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12315网络举报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王爱华)

来源:保定日报

相关新闻:

郭建英:做好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 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防止疫情

保定市举办红色景区讲解员素质提升培训班

保定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农村工作会议

保定电网最大负荷突破700万千瓦

保定满城区224项民生实事 换来群众笑脸

责任编辑:美景
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C) 2012-2012 河北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冀ICP备09014245号

未经河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