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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通报2014年查处的1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时间:2015-04-09 22:07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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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清华)4月8日,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2014年,承德市纪委共查办涉及经济领域案件381件,结案370件;党政纪处分475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9人,乡科级干部83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4亿多元。日前,在承德市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上,承德市委、市政府对2014年查处的1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杨自立,因贪污、单位受贿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杨自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原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副处级)。2007年至2008年,杨自立在任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开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工程回扣款10万元;通过虚假单据报销35万元据为己有;2004年至2011年,县农开办采用以管理费名义收取回扣款、虚报仪器购置费、工程款、工程保证金等手段,形成帐外资金1141.7万元;借年节及重大活动之机,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福利98.49万元。杨自立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杨自立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给予杨自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司法机关以贪污罪、单位受贿罪一审依法判处杨自立有期徒刑十一年。

王建恒因玩忽职守、受贿、贪污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王建恒,承德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原局长(副处级)。2010年7月,在承德市政府占用开发区冯营子镇闫营子村坝外河滩地期间任征地工作组组长。由于王建恒的严重不负责任,没有认真审核坝外地的性质归属,对个别村民伪造的承包协议没有认真鉴别,致使将国有土地错误收储,支付各类补偿款6065.84万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王建恒另收受补偿户贿赂1万元、将单位5000元购物卡据为己有。

王建恒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王建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司法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判处王建恒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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