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下调两次遭遇消费税 河北财税专家解答“价差疑惑”(2)
消费税上调带动其他税费上调
带着问题,燕赵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河北省财税专家胡德仁博士,他详细剖析了现行油价中所含的税费构成,以及对接连两次上调消费税的思考。
胡德仁解释说,现行的成品油零售价格=不含税价格+消费税+增值税+城建税附加。而其中,后两项又是以消费税作为税基的:增值税=(不含税价格+消费税)×17%,城建税附加=(增值税+消费税)×10%。
所以严格来说,现行的汽柴油零售价格=不含税价格+消费税+(不含税价格+消费税)×17%+(增值税+消费税)×10%。从这个公式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消费税上调影响的不只是消费税本身,而连带影响了增值税和城建税附加的微幅上调,因此以一升汽油为例,这两次消费税上调影响的价格会高于0.4元,消费者还要多交约0.1元的其他税费,所谓“该降”的这部分就是被这部分税费给抵消了。
同时,有不愿具名的财税专家分析,从结果看,11月28日第一次消费税的税额调整应该是按照汽柴油价格机制确定的下降幅度来“反推核定”的:汽油225元/吨的降幅换算成消费税上调额度的方法是:225÷1388÷1.1÷1.17=0.126元/升,柴油220元/吨的降幅换算后为0.145元/升。从紧接着第二次上调消费税来看,不排除首次上调未达到预定额度,等待第二次油价下调窗口打开后继续上调。
接连调税影响政策严肃性
对于接连两次上调消费税,胡德仁表示:“国家上调汽柴油消费税的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是具体操作方法还有待改进。”
他认为,从宏观政策层面来看,消费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基本税种,适当提高汽柴油消费税可以起到引导消费行为的作用,对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有着积极意义。而赶在国际油价下跌、国内成品油价下调的时间节点提高消费税,考虑到民众的接受度,这种思路也是对的。但是,在半个月时间内接连两次调税的做法有待改善,一是有损税法和价格政策的严肃性,二是会对成品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财税部门应该对调价的换算方法做出更详尽的解释,避免民众产生关于价差的疑惑。
燕赵都市报记者付薇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河北新闻
- 地区新闻
- 娱乐新闻
- 1绿人集团小核酸美白祛斑新品震撼行业!
- 2CIMAE 2018扬帆起航,招商工作全面启动
- 3楼市最前线:年终发力 精装公寓哪家强?
- 4逃离“蜗居”生活 庄里改善住宅项目推荐
- 5年末返乡置业 这些盘更适合演绎“双城记”的你
- 6大牌驾到!石家庄目前都有哪些品牌房企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