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来讲规则:“土规矩”如何焕发新生机(图)(2)
“在传统社会中,乡规民约是村民们内心层面的‘法律法规’,是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实际遵循的‘土规矩’。可以说,这些‘土规矩’构建起了一方百姓和谐相处的公序良俗。”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胡景敏指出。乡规民约,也叫村规民约,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自下而上的方式自发形成的,是村民们共同遵守的具有内在约束力的一系列行为规范。
然而,记者走访发现,很多村庄的乡规民约并不像常庄村一样,真正入脑入心,为村民们所遵守,而是成为挂在墙上的一种摆设。究其原因,当然有村民素质不高、推行乏力等,但更主要的还是乡规民约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
“宅基地发放只给有男孩的户,不批给只有女孩的户”、“猪羊乱放,停水停电”、“60岁以上的人赌博不处罚”……据记者调查,有些村的乡规民约没经过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内容欠合理,导致村民有怨言;有些村的乡规民约虽然条款很多、内容丰富,但趋于口号化、抽象化,难以落实到行动上;有些村的村干部曲解政策,制定的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赋予“土规矩”新内涵
“村规村规,一定得全村人都同意,才能上升为村规,否则谁会遵守?制定一条好村规,必须得挨家挨户去征询意见,不能有丝毫马虎。”1月9日,平泉县平房乡石洞子村原党支部书记、69岁的于江文老人,回忆起说服村民改变散养放牧习惯、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时认真地说。
石洞子村地处海拔800米的山区,316户、1022口村民都住在山沟里,村民以放牧为生。由于地广人稀,放牧时需要就地生火做饭,一不小心就会引发森林火灾。为此,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于江文翻山越岭、挨家挨户做工作,讲解封山育林的好处,劝说村民改变散养放牧习惯。经过多年努力,全村村民终于在2012年一致同意圈养牲畜,并立下森林防火村规:禁止燎地边、烧茬子、上坟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一旦违反约定,要接受处罚。由于村规是全体村民同意的,所以大家都遵守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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