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缘何首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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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此后,随着全会公报全文的发布,一幅改革新图在世界关注中徐徐展开。
从公报内容中可以看到,即将出台的全面改革决定,将有多个方面的历史性突破,被评价为“有可能形成未来5-10年改革强大动能”。而有关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提法更加为人瞩目——除了耳熟能详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外,还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其中。这样的表述尚属首次,因而引起的关注也较多。
专家们普遍认为,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反映了此次改革的全面与深化。与过去的三中全会多比较关注具体的对策和问题相比,这一次更多体现的是“顶层设计”的理念。
新目标指引改革向纵深突破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制度完善要体现和落实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只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真正保证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这为改革指明了方向。”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颜晓峰认为,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既是经济社会全方位改革的纲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
按照这一思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体现了顶层设计的理念。
人民网发表文章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表明,中国35年来的改革开放,领域不断拓展,程度不断加深,层次不断提升,统筹社会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中国改革包含新的目标、进入新的阶段、达到新的高度的根本标志。
也就是说,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总目标,标志着改革的广度与深度将现全面突破。
颜晓峰谈到,国家治理体系是由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治理方略构成的,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统筹各个领域的治理,使其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
“这次改革涉及的面更加宽泛,是我国在道路、制度和理论体系上更加自信的表现,也是由我们当前的国情决定的。”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徐逢贤说。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则认为,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形的建设”,即我们所能看到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另外一种是“无形的现代化”,称为制度建设,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基本的条件。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是社会的、历史的,现代社会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有着时代的内涵和要求。当代中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现代化,更加准确的理解或许应该是制度建设的现代化。”胡鞍钢表示。
公报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对此,胡鞍钢的理解是,届时如能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也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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