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就读大学生 学籍地参保政策更“优惠”
保定市莲池区医疗保障局日前向所属各高校大学生发出参保倡议,动员其积极主动维护个人医保权益,努力实现人人参保、人人有保障。
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及个人、家庭和社会的民心工程,对保障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减轻生病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营造健康平安校园环境、推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保定市已将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治疗新冠肺炎的药品,以及住院期间发生的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诊疗项目和试剂盒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规定报销。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同时,相较以普通居民身份在户籍地参保,在学籍地通过学校参保可享受保定市针对大学生制定的特别“优惠”: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支付比例比一般参保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一级医疗机构可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85%,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5%;门诊就医享受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较普通居民高200元。此外,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门诊意外伤害等门诊大病享受政策保障。
医疗保障部门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保定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为280元/人,截止时间为2月25日。大学生可通过学校进行登记后,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电子税务局网站自助缴费,也可到保定市各级税务大厅现场办理。(记者刘澜 通讯员丁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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