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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河北施行非警务报警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

时间:2016-05-02 08:02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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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陈诚)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非警务报警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

根据通知,非警务报警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的具体事项主要包括涉及水电气暖、开门开锁、扶助救助、法律援助等求助;涉及经济、家庭、邻里、消费、买卖、劳资、宅基地等纠纷;涉及违反各类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涉及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涉及对法律、法规、政策和对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有关业务的咨询等。

通知明确了110(报警服务台),12345、961890(市政府公开电话群众服务热线),120(急救中心),12301(旅游咨询投诉热线),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12315(工商部门热线)等20多个公共服务平台的具体受理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110报警服务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联动。110报警服务台接到非警务报警电话,应告知报警群众负责该事项的公共服务热线电话或职能部门受理电话,请报警群众拨打公共服务热线电话或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紧急情况110报警服务台要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各部门及公共服务平台要健全服务机制,加强应急队伍、装备配备建设,完善全时值守、限时办结等制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通报后,须立即受理,及时处置,杜绝有令不行、推诿扯皮等问题。12345、961890市政府公开电话群众服务热线对接到的各类求助、咨询、举报、投诉事项,能即时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12315、12319、95598等部门热线电话,要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确保职责范围内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事项得到妥善处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急救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具有应急抢险、救援救助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和工作运行制度,强化应急管理,确保及时出动、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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